物价教委昨起整治教育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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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5:20 重庆晚报 | ||||||||
市物价:重点查处七项违规收费 市教委:服务性收费严打“八不” 本报讯学校违规收取的“这费那费”必须全额清退,违者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昨天,市物价局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对全市中小学收费进行重点检查,范围涵盖全市小学、初中,以及普通高中等。
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称,此次检查将重点查处以下七个方面的违规行为。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捆绑收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以及收费不开票的;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收费的学校,不按规定收费的;将“一费制”的学杂费与服务性收费捆绑收费、违背“服务性收费”坚持学生自愿的基本原则强制收费或者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的“三限”政策,以及在“三限”政策以外自行出台相关收费政策的; 学校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的; 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和监制的; 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公示的; 公示外另收费的。 又讯昨日,市教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春季开学收费中家长反应强烈的服务性收费问题作出解释,有关负责人痛斥一些学校收费过程中的“八不”行为,市教委将对之严厉打击。 市教委新闻发言人、副主任彭智勇怒斥一些学校在服务性收费中存在“八不”行为。一是“不宣传”,让家长对服务性收费一无所知;二是“不公示”,家长不知道交的是些什么费;三是“不自愿”,一些学校将服务性收费与杂费、课本费等捆绑在一起收取,学生家长没有选择的自由;四是“不报到”,不交服务性收费就不让学生进校;五是“不开票”,收取学生的费用后不开专用票据,或者开普通收据,甚至打白条;六是“不发书”,没有交服务性收费的学生就没有课本可读,强制学生交费;七是“不服务”,向学生收取了服务性费用却并不提供相应的服务。 为及时查处学校乱收费行为,市教委昨日向社会公布了三个乱收费监督电话:63855358、63612104、63874712,接受广大家长的监督和举报。 (记者 何昌钦 汤寒锋)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