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足还款金额避免罚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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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5:22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康庆) 昨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去年10月29日起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我市公积金贷款职工每月还款额有所增加以来,出现部分贷款人忘记存足还款金额以致贷款逾期被罚息的情况。
据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央行调整了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年利率5年以下(含5年)由3.6%上调至3.78%,5年以上由4.05%上调至4.23%。调整之前发放的贷款,从今年1月起按新利率执行。“由于利率提高,贷款市民每月还款额都有不同程度地增加,一些贷款市民忘记存足还款金额,以致贷款逾期被罚息(央行规定的贷款逾期罚息每日按2.1扣收)。对此,该中心特提醒市民: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账户上存足还款金额,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举案警示 如公积金贷款25万元,期限20年,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原每月还款1521.55元,执行新利率后应还款1545.5元,每月增加还贷23.95元。而贷款人若仍在还款账户中存入原每月还款金额1521.55元,则无意造成了23.95元的拖欠,从而导致罚息产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