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印章及签名与本公司签订虚假合同 女副总侵吞800万货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5:47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通讯员万丽红)一女子利用担任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之便,伪造其他公司印章及相关人员的签名,与其就职的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后提出货物并销赃,共侵占货款800余万元。记者昨天从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这名副总经理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了解,2003年7月至10月,时任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张某某伪造4家公
做好合同书后,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该批集成电路元件分多次从公司提出,并以市场价格的1/3卖给其他电子公司,然后将收到的货款中的800余万元存入自己及丈夫的多个银行账户内或直接消费,余款400余万元现金则分多次交还给其就职的公司。 案发后,因张某某已怀孕,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直到今年2月份才将其移送审查起诉。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通讯员万丽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