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玩仿真枪射伤行人 家长质疑:厂家是否有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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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7:52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蔡苑)2月22日,陈先生的女儿与同学在玩仿真枪时,不慎将一路人的眼睛射伤,数目不小的医药费让陈力不从心,他想知道,制造仿真枪的厂家是否也有责任?陈住在柳州市竹鹅村,女儿今年14岁。 22日下午1时许,女儿向住在附近的一位同学借了把仿真枪,两人一起在附近打枪玩耍,并一直走到了离538菜市还有10多米远的地方。突然,一个坐在离他们约20米远的围墙边
男子捂着眼睛找到了陈家,陈妻马上带着他到了南站医院。医师检查后发现,男子的左眼完全肿起,不能视物,虽然BB弹并未直接射中男子的眼球,而是射到眼眶,但情况也很严重,很可能需要手术治疗,甚至失明。陈知道此事后非常担心,这笔医药费肯定是由他支付,可他有3个孩子,妻子在家没有工作,一家人全靠他给别人打零工挣钱生活。22日初次检查已经花了200多元钱,如果要做手术花费更大,他根本没法挤出这笔钱,但如果向别人借钱的话,家里的负担将会更重。他听说,发生这类事件,生厂仿真枪的厂家也有责任,不知是否真的如此? 记者了解到,陈女所玩的仿真枪是一种气弹枪,从飞鹅市场购买的,包装袋上没有注明生产厂家,只是写了使用方法,而且注明“此产品仅供14岁以上人士使用”。 那么,陈是否能向厂家要求赔偿呢?广正大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如果仿真枪存在质量问题,陈在支付完伤者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向厂家追赔。若产品的质量完全不合格,厂家应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产品的质量没有问题,责任则由陈自己承担。 作者:蔡苑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