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营旅社竟挂起国营招牌(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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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7:54 汉网 | ||||||||||
记者昨日走进汉口火车站行包房附近的部分“国营”招待所发现,店内营业执照上大多印着“个体”或“集体”字样。 招待所既然不是国营,为何招牌上写着“国营”呢?一名张姓外地游客的经历揭示了其中玄机。 “国营企业信誉度高,有保障”。前晚9时许,刚下火车的张先生抱着这种想法住进了其中一家“国营招待所”。 入住后他却发现,该招待所的住宿条件与预想的相距甚远,有些地方甚至还不如周边的私营招待所。与服务员交谈后才知道,这招待所是私营的。 对此,一招待所老板称,这些招待所原来确为“国营”,只是后来被私人承包了,“国营”招牌是因怕麻烦才没有卸下。 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赵学军律师认为,不管是何原因,非国营招待所挂国营牌子都是违法的。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项法律,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对社会诚信的亵渎。有关部门应予以查处。(记者王蕾实习生商勤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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