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校招生实行“阳光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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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8:0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今后,凡是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公示录取的学生,国家一律不承认学历。 “阳光工程”即把高校的招生计划、政策、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全部公开,把享受政策照顾的各类考生资格向社会公开,把学校录取考生的结果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高校的招生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
实习生 金 钟 记者 胡力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