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水费谁“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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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8:06 扬子晚报 | ||||||||
南京六合区张女士新近在河滨花园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尚未入住,可前几天她却收到自来水公司的催费通知单,上面显示她的新房子内已用水33吨。接到催费通知单后,张女士感到很纳闷,因为她的新房内连水龙头都还没来得及安装,怎么可能产生水费呢!张女士将此情况反映给六合区自来水公司,对方随即安排维修工人上门检查,而维修工人现场也证实了张女士的新房内确实没有安装水龙头,具体情况他们也说不清楚。尽管如此,自来水公司还是要求她正常交费。最后,张女士虽感冤枉但也只能无奈交了款。她致电本报“聚焦3·15”
记者为此联系了六合区自来水公司,该公司狄经理答复说,当初接到张女士的反映后,他们曾派人上门查看过,结果显示张女士家的水表并没有问题,而用户在没有用水的情况下水表却照常走动,极有可能是管道漏水。狄经理表示,自来水公司只能对用户水表负责,既然不是水表的原因,用户就必须按照实际产生的度数交费。 那么到底该由谁来为张女士这笔额外的水费“埋单”呢?记者又咨询了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据一位先生表示,水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按照水表度数收费也无可厚非。如果住户确实没有用水可水表还在走动,的确可能是管道出现问题,消费者应该找房屋的开发商或物管公司帮助解决。 对此,河滨花园小区的开发商南京棠城古建园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张女士怀疑是管道问题导致产生水费的话,可以与他们公司的物业部门联系。而负责物业的胡主任则承诺说,他们可以派水电工上门检测,如证实是管道原因,物业公司可以为张女士家的水费“埋单”。明健 牛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