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不断抢来抢去 开发区上演七年争子“拉剧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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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8:08 水母网 | ||||||||
水母网2月24日讯1998年6月,程玉兰与前夫冷卫军办理了离婚手续。对于这段婚姻,程玉兰惟一不能割舍的就是当时刚满两岁的儿子冷杰。由于丈夫坚持要求孩子的抚养权,考虑到自己没有住房,今后的生活不太稳定,程玉兰同意把儿子交给经济条件较优越的丈夫抚养,自己则享有探视的权利。 离婚后不久,程玉兰去了济南工作,但对儿子难以抑制的思念和牵挂,使她不得不经
饱受思子之痛、煎熬之苦的程玉兰在万般无奈之下,于2002年5月向前夫的居住地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程玉兰享有对儿子的正当“探视权”,同时根据其在济南工作、在烟台没有固定住所等实际情况,判决每年孩子寒暑假由其母亲带到济南共同居住15天。能够在法律的保障下见到儿子,让不辞辛苦打官司的程玉兰感到莫大的欣慰和幸福。 没想到,判决生效后,冷卫军却不履行法律裁决,坚决拒绝程玉兰与儿子见面。为了见到儿子,2003年暑假前,程玉兰雇车专程来到烟台开发区儿子就读的学校,在校门口等到了儿子并将他带到了济南,但很快被冷卫军发现又将儿子拉回了烟台。无奈,程玉兰只好向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冷卫军虽已再婚并又生一子,但他依然不让儿子单独见程玉兰,还以儿子不愿见其生母为由予以拒绝,同时安排人死死看着儿子。因为思念儿子,程玉兰无心考虑再婚,甚至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春节是万家团圆的日子,经过多次协商,前夫答应今年春节让程玉兰带孩子到济南过年,但后来却又反悔。大年初二,程玉兰又一次来到了前夫家,结果却被前夫一家推出门外。发疯一般思念儿子的程玉兰,在烟台举目无亲,只好跑到曾经办理此案的女法官家中哭诉,表示要再次起诉,向前夫索讨抚养儿子的权利。 法官:无法强制执行 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徐永芹介绍说,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上升,当事人双方对子女的探视权纠纷也逐年增多。修订后的《婚姻法》对探视权作出了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双方当事人对探视孩子的具体问题很难达成一致,如多长时间一次?是带回去住还是到对方家或者在子女所在学校探视?对于这些问题,《婚姻法》及后来的有关解释细则都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还是通过协商解决。徐永芹表示此类案件比较难处理,特别是10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法院无法强制执行。面对骨肉亲情,离婚夫妻都应设身处地为对方想一些,在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双方应多一份理解,少一些意气用事,让孩子拥有一份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本报记者 吴英华) 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生活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