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收取感谢费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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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9:05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东亮)浦东新区塘桥地段医院院长吕建龙在采购医疗设备过程中,收取对方感谢费,昨天被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销售医疗设备的公益公司曾先后向该医院出售血球仪、生化仪等设备。1999年9月,公益公司部门经理卫某为感谢吕的长期关照,到其办公室向他赠送了2万元现金;2000年春节,卫某再次向吕行贿3万元红包。
2002年底,塘桥地段医院改建工程结束后,承包商洪天公司总经理彭某为感谢吕的照顾,赠给其一张金额为4670元的驾驶员培训费发票,不久吕便得到足额兑现。 去年11月,吕在接受组织谈话及司法机关调查过程中主动交代了上述事实,并于案发后退缴了全部赃款。据此,法院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做出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