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欠条字迹不清 昔日恋人对簿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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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9: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福州2月23日专电借条里的这个字是“佰”还是“(亻加万)”,这“争议之字”惹得一对昔日恋人对簿公堂。2月21日下午,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小刚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小珍3万元及利息。 原告小珍(化名)是公务员,而被告小刚(化名)是银行职员,两人都已过不惑之年,曾经相恋4年。小珍说,小刚在2002年2月1日向她借了3万元,还打了张欠条给她,因未约
而小刚大呼冤枉,说是向小珍借过钱,但借的是300元而非30000元。小刚说,当天他在小珍家与她的儿子下象棋,输给小男孩300元后就写下了这张借条。 呈现在法官面前的这张争议欠条上写道:“借条:兹向某某借到人民币叁×元正。”其中“×”的字形,有点模糊,既像是“亻”与“百”的组合,又像是“亻”与“万”左右结构的组合体。“亻”与“万”左右结构的组合体在《新华字典》里是绝对找不到的,因为它是个错字。但小珍说,民间借贷中经常用“亻”加“万”表示万的大写,以示正规。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珍申请核对小刚的书写习惯,以对这张借条中的“争议之字”进行比较。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委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鉴定认为,这个争议字右边的“万”的书写习惯与小刚“万”字的书写习惯相符。 小刚不否认民间用“亻”加“万”表示大写的说法,但他反驳说民间错写并不能推定他也会错写。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那份鉴定,小刚认为结论是错误的。 本案的法官经审慎分析后认为,小刚向小珍借款数额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该是30000元,而非300元。法官认为,这张《借条》是手写而不是打印的,手写便存在“争议之字”错写的可能性。事实上,民间交易中确实存在用“亻”加“万”表示万的大写的写法。湖里区法院过去曾经有过类似的案例,当时双方都对这个字予以认可。 厦门市中级法院的鉴定结论也支持是“万”的写法。何况,根据原、被告之间的感情状态及各自经济收入状况,为了300元钱而互立字据不符合常理,而小珍为300元打官司也不太可能。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做出上述一审判决。(廖桂金) (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