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妇女计生普查3月开始 我市部署工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0:15 燕赵晚报 | ||||||||
我市昨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 本报讯(记者王丽强)3月1日起,我市将用一个半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和免费生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普查服务活动。昨天上午,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此次普查的对象为已婚至49周岁的全部育龄妇女。普查服务活动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安排。未做结扎的育龄妇女必须进行B超检查,做到查环、查孕、查病同时进行;对已做结扎的育龄妇女可按照本人意愿提供服务。对特殊情况不能上站的,要组织医务人员入户访视。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按规定寄回流入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做好相关登记并加强返乡后的访视工作。对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按规定上站普查,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并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对不按期接受孕情检查的已婚育龄妇女,依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计划生育合同》依法处理。 市委副书记张振江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抓好育龄妇女普查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普查、清底数、上手术、搞服务,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普查服务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一定要做到思想认识、目标责任、经费保障、督促检查、宣传发动“五到位”,务求把普查服务这一事关全局的工作做好,赢得今年人口和计生工作的主动权。副市长李文起出席会议并就普查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