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砸沉船导致三人丧生,法院判被告赔偿5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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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0:29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朱晓露)在绕城公路外秦淮河大桥上超速行驶的一辆货车,冲破了桥栏栽下河,砸沉了泊在桥下的水泥船,致使船主一家人丧生。前不久,法院判决肇事司机的挂靠单位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56.84万元。 去年7月6日凌晨2点左右,一辆运送土方的康明斯货车,行驶至绕城公路外秦淮河大桥时,因超速,再加上司机采取措施不当,突然冲破桥栏栽下河去,将一艘停泊在桥下的水泥
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37岁的淮安人倪秀顺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后倪被检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捕。 去年7月22日,李某的儿子、父母,李某妻子的父母委托刘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殷照翔以及汪建栋律师,将肇事货车车主、南京市生产性废旧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骆杨经营部告到法院,索赔100.68万元。 近日,雨花台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骆杨经营部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6.84万元,市生产性废旧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他们认为,他们不是肇事货车的挂靠单位,不应为倪某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要求法院撤销原判。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