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执法水平履行监督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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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0:30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近两年来,林芝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西藏“一加强,两促进”工作大局,按照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加强队伍建设、班子建设牞促进检察业务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林芝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记者在西藏检察长会议期间,就林芝县检察工作,采访了林芝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次仁罗布。
次仁罗布介绍说,林芝县人民检察院在业务建设方面实行了办案量化标准实施细则考核制度。具体规定了从自侦案件初查线索、立案到移送起诉的量化打分标准,满分为100分,59分以上为及格。如果在办理案件的某一个环节出错或人为延长办案期限的,要进行扣分。这种量化考核标准与年终公务员考核及评选先进直接挂钩,既激励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又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也制约了某些人为的违法办案现象。考核办法自2002年执行以来,办理的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由于增强了业务工作透明度,刑事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明显下降,法院判决率也达到了100%,没有出现任何改变定性的案件。近两年来,该院先后几次被评为“五好检察院”,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与此同时,还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林芝分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在回答记者有关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问题时,次仁罗布代检察长说:“在职务犯罪预防和打击方面,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方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纪检部门协作和配合,与各单位、各部门签定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并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每年年底抽调干警与纪检、审计等部门一起到各个乡镇,审计乡镇财务运行情况,从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如2004年我院办理的2起乡镇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案件,都是通过这种渠道得到案件线索并进行认真办理,最后这两起案件都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在办理刑事案件上,通过提前介入和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取证等工作,使刑事案件的质量明显上升了一个台阶。2004年林芝县检察院共批捕公安机关提请各类刑事案件61件112人,其中不捕3件13人(5人不包括件数)。向法院移送起诉的各类案件63件101人,不起诉4人。从以上数字明显看出,通过行之有效的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取证,有效防止了公安机关违法办案或违反诉讼程序。通过对案件固定证据提出合理建议,促使案件不捕率和不诉率逐渐得到明显下降。 作者:尼玛潘多 (来源:西藏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