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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问题 园林绿化将有质量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0:39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2月23日讯(记者 王任辉 通讯员李晓军王世福)记者从淄博市建委了解到,为解决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高园林绿化水平,从今年起,淄博市建委将通过采取项目法人负责制、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制等九项措施,对城市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实施质量监管。

  据了解,这些监管措施主要有:对城市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所有
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必须书面明确项目法人,承担对园林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责任;实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制,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和投资50万元以上的园林工程,必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淄博市园林管理局质量监督站负责对全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实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制,从今年起,城市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必须实施项目招投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将实行项目监理制,城市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必须落实项目监理,条件成熟时逐步将项目监理推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

  另外,淄博市今年还将通过落实城市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制、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资金管理、提高园林绿化工程的科技含量、施行《施工企业经营手册》制度及对进入淄博市参与城市园林工程施工、监理的企业进行规范、监管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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