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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财母亲见别人抢钱未被抓 教唆儿子四处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3:52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身为人母,本应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勤劳致富,而被告人张某为“挣钱”却教唆两个儿子去抢劫。近日,涉嫌抢劫犯罪的张某及其子小伟、小刚(17岁,化名)经山东省胶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14年和2年零6个月的刑罚。

  2004年5月,被告人张某见两个儿子小伟、小刚在家无事可做,整日游手好闲,便想起前几天赶集时听说很多妇女的首饰被人抢了,心想这不是一条发财的捷径吗?于是便要两
个儿子也去抢妇女首饰“挣钱”。小伟、小刚表示不敢,张某说“别人抢都没被抓住”,并鼓励两个儿子“大胆干”。在母亲的教唆下,被告人小伟单独或结伙其弟小刚等人先后到胶南市王台镇、胶州市等地的农村生产路上,采取骑摩托车持刀威胁、恐吓或强行拽取等手段,多次抢劫妇女首饰等物品及现金共价值10870余元。其中小伟抢劫作案12起,小刚作案5起。张某则积极地为两个儿子抢来的首饰寻找买家,先后两次将首饰拿去珠宝店变卖,所得赃款均被其占有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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