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有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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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8:07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湘潭市环保局局长黄常见昨日表示,从即日起,该市实行环保治污举报有奖制度,对于检举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第一举报人,市政府将给予200元-1000元的现金奖励。 黄常见说,市民凡举报工业企业未经法定环保审批程序就擅自建设或投入生产、已经依法取缔或关停的企业(或生产线)擅自恢复生产、有治污设施却擅自停止运行或偷排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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