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邦调查局:将遣返中国外逃贪官(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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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8:19 华商晨报 | ||||||||||||
2004年4月16日,逃亡美国长达两年半之久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行长余振东,被送回他妄想逃离的祖国。押解他走下飞机的,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 “这与两国司法部门的通力合作是分不开的。”正在北京参加“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四次会议”的托马斯对此作出高度评价。 这次会议,美方代表团由国务院、国土安全部、联邦调查局组成,中方由外交部、司法部、公安部组成,这一会议机制已经成功运行了7年,对于两国开展司法合作产生了十分积极的效果。 遣返余振东不只是“个案” 记者:中国有法律专家认为,余振东案只是中美司法合作成功的个案,中美两国的司法合作是不是只停留在“一事一议”的层面上? 托马斯:我不同意这个观点。 总的来说,任何一起发生在中国的刑事犯罪活动,只要经由中国的司法部门告知联邦调查局,联邦特工将正式立案侦查,启动刑事执法程序。需要指出的是,媒体的揭露报道不能启动联邦调查局的调查程序。 应该说,中国的任何犯罪嫌疑人前往美国,只要中国司法部门向我们提出调查的要求,而且我们也查证其确实在中国实施了犯罪行为,我们就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 记者:打击腐败是一项全球行动,两国政府之间是否可以建立一个联合打击刑事犯罪的长效机制? 托马斯:我们与中国政府在司法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空间,如:联合打击发生在两国的刑事犯罪,建立更密切的执法程序合作与信息共享。 余振东携巨额腐败资金逃往美国,我们在取证、信息共享和刑事调查方面共同协作,合作十分顺利,最后使这名贪官得以被遣返回中国。但前提是,我们必须要确定他携带资金的来源是非法的。 不欢迎携非法资金入境 记者:据报道,美国是中国腐败官员潜逃的主要目的国之一,如中国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就利用其腐败资金在纽约购置了多处房产。请问美国法律对此是否存在漏洞?或者说,因为这些外逃贪官带去了大量资金并在美国投资,因此,他们在美国获得了法律上的“特殊对待”? 托马斯:对于第一个问题,我本人并不知道杨秀珠。但如果中国的司法部门向我们提出调查的要求,我前面已经说过了,我们会“来一个,查一个”。 至于第二个问题,我可以明确地说,美国不欢迎任何携带非法资金或犯有非法行为的人士入境———无论他(她)是否在美国投资。 记者:美国联邦调查局于2002年10月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请问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两年多来,它的工作开展得如何? 托马斯:联邦调查局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其职责包括反恐、打击毒品和有组织犯罪、对付损害美国利益的经济犯罪等。 这个机构成立后,中美两国执法部门搜集的资料由此能够更方便地交流,双方关系更加密切。从更高层次看,这也是中美在国际社会上协同一致的一个方面。 到目前为止,它与中国司法部门的合作非常成功。据《中国青年报》 外逃者档案 早在2001年1月,新华社就曾报道说,我国已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人民币在逃。 另据公安部资料显示,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尚有500多人(其中多为贪官),涉案金额逾700亿元人民币。 外逃贪官藏身于世界的各个角落。在西方国家中,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成了大贪官的“乐园”;与中国台湾关系“密切”的国家和地区,例如中美洲一些国家和太平洋岛国,被一些贪官看成是庇护所;一些小贪官喜欢躲在生活成本较低的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和俄罗斯等;还有一些腐败分子目前正藏身于非洲、南美和东欧国家,伺机向“安全的地点”转移…… 赖昌星 涉案金额:250亿;暴利走私,涉足厦门石油业、房地产业、文体娱乐业。1999年赖昌星畏罪潜逃到加拿大,并先后两次向加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并两次遭驳回。 杨秀珠 涉案金额:0.56亿;在担任温州市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期间巨额索贿受贿。2003年4月,杨秀珠使用化名,先到新加坡,后逃到美国。2004年2月12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透露,检察机关已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杨秀珠发出“红色通缉令”。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综合新华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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