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被告人犯抢劫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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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8:19 每日新报 | ||||||||
麻倒同事盗窃现金反咬一口诬陷抢劫张家民何俊健刘连刚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何俊健刘连刚】山东省沾化县男子李某采用往可乐瓶内放安眠药的方法将同事耿某麻倒,然后盗窃其现金1600元。双方因还款发生争执后,李某居然主动报警,谎称耿某抢劫其现金8000元。然而,李某最终未能逃脱法律的严惩。日前,本市静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半。
2004年3月某日,被告人李某和耿某下班后一起回宿舍,耿某称去买些吃的。耿某走后,李某到楼下买了一大瓶可乐。回到住处后李某先喝了一杯,然后往可乐瓶中放入安眠药6片。此时,耿某买回两套大饼鸡蛋,与李某一人一套全部吃了。吃完饭,李某从瓶中倒出一杯可乐喝下,剩余可乐由耿某全部喝光。下午2时许,李某趁耿某熟睡之机,从耿某枕下的钱包中窃得现金1600元。次日早晨,耿某醒后发觉丢失现金,便于上班后将丢钱的事告知同事李某某。4月10日,耿某找到李某问其是否偷了自己的钱,李某予以否认,宿舍保卫闻讯后欲报警。李某见状当着张某、张某某的面承认盗窃耿某1600元钱,并打下欠条。6月10日晚,耿某和张某、张某某等找到李某要钱,然而李某却称已将钱交给耿某。其间耿某用啤酒瓶子击打李某。不想,李某报案称耿某抢劫其人民币8000元。经公安机关侦查,李某承认自己报假案,以及往可乐瓶中放了安眠药,趁耿某喝后熟睡之机,窃得其现金1600元的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