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友引狼入室家中钱物被“连锅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8:19 每日新报 | ||||||||
宫伟肖竞山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肖竞山】一吉林男子在网上结识本市被害人,两人开始在被害人家中同居,后趁被害人上班无人之机,将被害人家中的现金以及电脑主机、配件和无绳电话等窃走后逃逸,后被警方在长春市火车站抓获。昨日,本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称, 2003年 11月,被告人张某某在网上与家住本市南开区的被害人巩某某相识,并与其同居。 2004年 3月21日13时许,被告人张某某趁失主巩某某外出上班,家中无人之机,窃得被害人置于衣柜内的现金5万元以及电脑主机、配件、摄像头、无绳电话等物逃逸。被告人张某某于同年11月在长春火车站被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