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漠不关心有人急于打听 旁听常委会反应不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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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9:25 东方网 | ||||||||
东方网2月25日消息:“想不到我都有机会旁听,参加常委会的审议过程。”昨天,陈喆隽女士谈起自己参加旁听的过程时,很是自豪。谈到刚出台的新规定,她慎重地说,感觉新规定比《道路交通安全法》更加全面,合理,基本上符合广大市民的利益。 同时参加了旁听的国企司机韩永帅表示,这次有机会见证了整个规定的审议过程。他说,新规定比较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但同时也有一些问题没有提到,比如,外地车辆在上
而在场外,更多的市民对新出台的《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更是看法不一。 李先生是一位在港资企业工作的年轻人,并不认可市人大在此次立法精神中将行人界定为弱者。他认为,法律面前就是人人平等,不应该人为地设定“弱者”和“强者”,而且,由于我国目前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普遍不是很强,因此立法向行人倾斜是否会不利于行人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这一点也值得商榷。 “新出台的规定根据责任来确定赔偿金额,相对之前完全倾向行人的规定合理了一些,但也并非完全合理。”巴士出租的吴师傅提出,为什么在规定的保险限额内,不认定责任方,就要由机动车方面全部买单? 也有驾驶员对新规定漠不关心,在他们看来,立法是政府的事情,能不能执行还要看规定是否符合实际,并不是任何事情都能够立竿见影的。几位出租车司机表示,新规定只有在接到具体的车管部门通知后才会去认真了解。 而不少有车族则是急于打听新规定中具体的保险金额,如何缴纳以及到底何时开始执行等细节问题。当谈到对于新规定的看法时,一位刚刚买车的黄女士认为,立法后对于驾驶员来说实际上还是很合算的,等于是将风险分摊了,一旦出现重大事故,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黄女士很关切具体操作的时间表,希望能够及时了解到相关信息。 作者:李颖 柏蓓 王严名 张亚强 (来源:东方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