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质量3月有新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10:05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德庆)昨日,记者在长春市质监局了解到,新修订的《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和《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两项国家标准将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 “目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为数众多,但以小型企业为主。部分小企业管理水平、人员素质较低,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质检人员告诉记者,抽查中发现,部分升空类的烟花爆竹燃放性能存在火险、低炸、炸筒等安全隐患。火险是指产品在燃放过程中出现
据悉,新标准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藏等环节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该远离市区,每个加工点都要做到分散、人少,并且不能大量存货,其次,对一些危险性大的操作过程,要求有严密的防范措施。新的《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标准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氯酸钾、砷化合物、汞化合物作为生产原料,并按照产品的药量和它所能构成的危险性把烟花爆竹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产品必须有专业人员燃放,新标准同时要求在烟花爆竹产品的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的级别、含药量、燃放说明和警示语。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