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护士工作中与人起矛盾 持刀将同事残忍杀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10:12 辽沈晚报 | ||||||||
昨日,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杀害阜新矿业集团总医院两名医护人员”的凶手陶金艳。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害人李某的家人要求陶金艳赔偿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22.5万余元。法庭择日将对此案进行宣判。 2004年12月8日,在阜新矿务局总医院发生了一起特大杀人案。该院的窥镜科护士长郝某、病理室主任李某在工作时间被人残忍地杀害。经法医鉴定,郝某身中24刀,李某身中
昨日8点40分,陶金艳被押进了法庭。仅能容纳百余人的法庭,来了近200人旁听。 在法庭上,对于杀人时的情况,陶金艳均表示记不清了。她在陈述的时候讲,她完全记不起来她杀人的时间、被抓的时间以及杀人的全过程。陶金艳说:“杀人时大脑一片空白。”而后就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陶金艳说:“我与受害人在工作中出现了矛盾,但有气没有仇。我不是在正常的状态下杀人的。” 陶金艳的辩护律师将其杀人的动机归结为“有精神病家族史”。但陶金艳的律师并没有权威部门出示的科学证明。(辽沈晚报 蔡红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