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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扣押身份证不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10:26 江南晚报

  本报讯一位在锡山区安镇镇某私企打工的四川籍男子日前向锡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老板扣押了他的身份证,但在向老板索要时,反而被厂方打伤。

  厂方是否有权扣押工人的身份证呢?锡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认为,该企业扣押工人的身份证是违反《居民身份证法》和我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的。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
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第十六条规定:对非法扣押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因此,这名男子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予以处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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