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无证驾驶撞死人 谎称离职员工肇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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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01:40 京华时报 | ||||||||
作者: 孙思娅来源: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北京金益豪林投资公司董事长邸宝春无证驾驶面包车将年仅33岁的毛某撞死后,编造了所谓的离职员工作为替罪羊。事隔两年后,被良心谴责的他向公安机关自首。昨天,海淀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
2002年7月16日早上6点多,无证驾驶的邸宝春驾面包车行驶到海淀区锦绣大地东墙外时,驶入逆行车道将骑自行车的毛某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邸宝春驾驶肇事的面包车将受伤的毛某送往医院抢救,为了逃避责任,他从医院弃车逃跑。2002年7月20日,毛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公安机关找到邸宝春调查,邸宝春谎称肇事者是他们公司的一个员工,事发后这名员工已经离职,与公司失去了联络。2004年6月19日,公安人员再次找邸宝春了解情况。面对民警,被良心的谴责和对真相败露的恐惧折磨了近两年的邸宝春主动交代了自己撞人后逃逸的事实。 庭上,邸宝春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任何疑义。他的辩护人则表示,邸宝春积极抢救了伤者,并向公安机关自首,而且死者家属也已经得到了面包车车主的赔偿,因此希望法院可以对他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法院认为,邸宝春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逆行行驶,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邸宝春在自己的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现时主动投案,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但由于死者家属得到的赔偿,是面包车车主垫付的,邸宝春并未积极赔偿,因而不能对他处以缓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