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雇主勒索五万刚拿赎金就被抓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09:25 每日新报 | ||||||||
张北马权岭 新报讯【记者张北通讯员马权岭】两名被告人以索要工资款为由将雇主由本市挟持至河北省,并以不给钱就“撕票”相威胁向雇主家属勒索现金5万元,在拿到赎金的转天,二被告人便被民警抓获归案。日前,本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及11年半。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 7月22日晚10时许,外地来津打工人员李某、王某经预谋后,窜至其雇主任某家中,以暴力手段将任某挟持至河北省文安县某村,后以任某曾欠其工资款为由,向任某家属索要人民币5万元,并以如不拿钱任某就没命了等语言相威胁,两天后,二被告人拿到5万元后,将任某放回。转天,二被告人被抓获归案,收缴人民币4万余元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绑架他人,向被害人家属索要人民币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应依法予以处罚,故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2年,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 11年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