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躺在医院纳闷: 肇事者到底应该先干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0:03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车祸发生后,肇事者应该是先陪伤者去医院检查,还是应该接受事故处理?昨日,市民郭女士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120”将她送往医院后,肇事者却迟迟等不来。最后,还是同事为她支付了医疗费用。郭女士反问道,如果我一直昏迷不醒,连电话也无法打,到底谁该为我支付医疗费用? 近日早上8点不到,郭女士骑自行车上班,骑到仙蠡桥附近时,突然被另一自行车撞倒
而医院在患者没有交费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进行检查的。郭女士好不容易联系到了同事,10多分钟后,同事赶到医院,为她支付了检查费用,检查才开始进行。 经CT检查,郭女士的伤势不严重,为头部外伤。不过,郭女士纳闷:“为什么肇事者不到医院,把我一个人晾在医院?”而据她了解,肇事者是去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去了。 记者在一些医院采访时发现,这样的情况还很多。为此记者咨询了市交巡警支队事故科的有关人士,介绍说,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述两件事都是应该做的,并没有规定先后的程序。从人性化的角度来说,肇事者应该先去医院陪伤者看病,随后到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吉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