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沈阳先看“环保指南” 水源地风景区列入“红线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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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0:53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晶实习生刘聪)因为手中有了环保部门的“审批政策服务指南”,南方投资商赵宏避免了数十万元的损失。为了更好地为“工业年”服务,2月25日沈阳市环保局发布了《环保审批政策服务指南》,向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鼓励、支持和限制项目的清单,以备有关部门和区县在招商引资中参考,减少了招商的盲目性,也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指南”成为“向导”
市环保局从即日起,专门向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工业企业下发了《环保审批政策服务指南》。 目前,《指南》已经出了两期,包括国家环保总局刚刚颁布的“十类不得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限制类项目”及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目录等相关环保政策。在第2期的指南中,市环保局特意将沈阳市2005-2010年重点工业项目环保审批权限,予以了明确说明。3月底绘出“红线图” 据悉,该《指南》每月发布3至4期。在发布《指南》的同时,市环保局还酝酿在今年3月底前“绘”出第一张沈阳市环境特殊敏感区域“红线图”。 那些列入“红线图”中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及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中,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一律不得上马。此外,环保部门还将大幅度地下放审批权力。除了含有国家规定的特殊污染要素、可能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项目外,其余项目能够下放的全部下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