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肝病医保起付标准 市传染病医院今起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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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1:00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孙诚)为使早期肝病患者不至于因够不上“医保门槛”而放弃正规治疗,经市有关部门批准,一项降低肝病医保患者起付标准的政策,今起在市传染病医院试行。市传染病医院根据首次住院的医保患者病情,降低医保起付标准5%至30%,差额部分将由医院支付,并为首次住院的非医保肝病患者每日提供10元营养补助费。明天上午,该院将举行肝病专家义诊活动,当天首次入院的肝病患者将享受医保起付标准降50%的优惠(限前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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