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年检有新动向 比往年有几个变化值得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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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1:0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2月25日讯(通讯员 王维鑫 艾敏记者韩凯)记者今天从交警部门得到消息,张店区2005年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及驾驶证审验工作将从3月1日展开。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检验和年审,今年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及驾驶证审验与往年相比有几个变化值得关注。 据悉,今年将对汽车继续实行按车牌号码尾数对应月份组织检验的方法,按单位所属
其中,持新证A1、A2、A3、B1、B2、N、P型或原A、B、N、P型驾驶证及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必须在其驾驶证初次领证后15日内到车管分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并打印回执,驾驶证副证不再记录审验有效期,逾期不提交者,驾驶证将被注销。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应提交行驶证、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原C型证现已统一升为B1型证的驾驶人,必须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如本人自愿申请可降为C1型证。准驾车型为B1以上的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必须打印回执,并加盖经办人印章。原驾驶证未到换证期的,打印回执后,不需要换发新式驾驶证,原证可继续使用。同时,办理驾驶证业务必须使用公安部规定的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办理人可持有关证件到张店车管分所照相室拍照。 据了解,其他区县的机动车安全检验及驾驶证审验也将相继展开,驾驶员可向各区县车管分所详细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