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寻机报警 民警及时制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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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1:54 今晚报 | ||||||||
本报讯因琐事与女友发生争执后,一男子竟借着酒劲拿出猎枪相威胁,幸得民警及时制止,才避免了严重后果,但该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一审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6个月。该男子不服,提起上诉,市二中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36岁的张某系本市无业人员,在与女友侯某交往期间,二人因财产问题发生矛盾。为解决此事,二人定于2004年11月19日晚进行商议。当晚,张某一斤白酒下肚后,按约定驱车
侯某趁张某不备,立即拨打110报警。民警闻讯火速赶往现场予以制止,并当场收缴猎枪一把及子弹三发。 我国《枪支管理法》禁止公民持有枪支,《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孙启明霞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