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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载货被罚款 司机告交通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01:46 新京报

  东城法院认为交警处罚得当驳回诉讼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杨鹏英曹英)在微型客车内装货物被处以100元罚款,司机冯某将交通队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东城法院驳回冯某的诉讼请求。

  冯某向法院起诉说,去年7月11日,他驾驶微型面包车经过东城区张自忠路口时,被东
城交通支队东四队值勤交警拦住,称其在客车中座上放了十余箱食品,违反《道路交通法》,交警对其罚款100元,扣1分。

  冯某认为车内装的4箱方便面和一些水果并未达到处罚的数量,向上一级交通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东城交通支队作出维持东四队的行政复议决定。冯某又向东城法院提出了诉讼。

  东城法院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冯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值勤交警对其处罚并无不当,法院判决维持了东四交通队的行政处罚决定。冯某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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