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为讨回被盗电话给小偷买早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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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10:3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姜涛 实习生 晓亚) 2月25日清晨,西安市民李女士上班途中被小偷偷走“小灵通”,之后她虽将小偷抓住,但“小灵通”却早已被转移。为讨回自己的电话,李女士不但耐心地给小偷做了近两个小时的思想工作,甚至还为其买来了早餐豆浆和油条,然而李女士最终却失望而归。 2月25日早上8时10分左右,家住西安市太华路的李女士像往常一样斜挎着背包,骑
李女士立即骑车回头向北追去,“你站住,把电话还给我!”李女士边跑边喊,最后在不远的中山门十字将那个女孩抓住。“你拿我的电话快还我。”李女士说,女孩没说话但很自然地把两个胳膊向上伸开,示意她自己身上并没有电话。就在李女士纳闷时,在旁边车站等车的一名中年妇女说,“电话刚刚已经交给一个男的了,人都走了。我已经帮你报警了。”10分钟后,长乐坊派出所的民警来到现场将李女士和那个女孩带回。 9时30分,记者来到派出所,看见李女士正蹲在地上弯着腰给坐在椅子上的一个10岁左右的外地女孩低声说着什么。看到记者,李女士无奈地说:“我已经给她做了快两个小时的思想工作了,可她总是对我不理不睬。”记者注意到,女孩的旁边还放着一袋豆浆两根油条。李女士说,这是专门给女孩买的,只希望她能把电话还给自己。 出警的王警官说,派出所经常能抓住像这样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但由于他们年龄小尚不够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只能对他们进行教育,现在只能等有大人来领回她。再说,这个小女孩身上又没有赃物,派出所想处理就更难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