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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6+1》嘉宾主持新疆维权两公司被判赔款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1: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乌鲁木齐2月28日专电中央电视台《非常6+1》栏目的嘉宾主持李亚红,今年1月24日起诉新疆仁和春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等4家单位肖像侵权一案终于有了结果。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仁和春天与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立即停止肖像侵权行为,共同为李亚红赔偿5万元。

  今年18岁的李亚红是新疆乌鲁木齐人,目前在北京当签约模特,同时担任中央电视台
《非常6+1》栏目嘉宾主持。2004年8月,李亚红从北京回乌鲁木齐探亲,偶然发现自己的照片出现在仁和春天百货公司一份促销宣传单上。李亚红认为,商家为了促销商品和银行卡,未经本人同意随意使用自己的肖像,其行为构成侵权,遂将百货公司、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等4家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4月底,仁和春天百货公司着手准备“五一”长假促销活动。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得知这一消息后,便与仁和春天联合举办促销活动。在制作促销宣传单时,仁和春天从《现代服装》杂志上选取模特李亚红的照片作为广告图片,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字表示同意。另外,仁和春天在未征得新疆银联商务有限公司、西安罗马假日皇家摄影数码影像有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名称一并印制到宣传单上。

  法院判定:仁和春天与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事实上侵犯了李亚红的肖像权,立即停止对李亚红的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李亚红经济损失5万元。仁和春天散发的促销广告中虽印有宣传新疆银联及西安罗马假日公司内容的文字,但印制时没有经过两家公司的同意,因此这两家公司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记者曹志恒)

  (来源:合肥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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