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助理私吞三万元土地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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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2:34 济南时报 | ||||||||
时报2月27日讯(记者 殷玉国通讯员王兵李哲)一名上任不久的村委会助理利用职务便利中饱私囊,非法侵占了村民向村委会交纳的3万元的土地租赁费。2月20日,天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依法逮捕了这名犯罪嫌疑人李某。 2004年12月,天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天桥区桑梓店镇某村村委会助理李某有重大经济问题。在专案组民警深入到该村调查期间,李某突然失踪。民警只得一边
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民警终于查明李某确实在2002年12月非法侵占村民向村委会交纳的3万元土地租赁费。2005年1月12日,在刑警大队四中队民警的大力配合下,专案组民警终于将躲藏在济南某宾馆内的李某抓获。 据李某交代,其在竞选为村委会助理后不久,于2002年12月将村民向村委会交纳的3万元土地租赁费据为己有。李某将3万元钱挥霍一空之后,害怕罪行暴露,便于2004年7月以协助村委会处理纠纷、打官司花费3万元为由,向村委会出具收条用以平账。另据李某交代,在2004年12月专案组民警找其了解情况后,李某自知形势不妙且罪行即将败露,便畏罪潜逃。2005年2月20日,经检察院批准,天桥警方将李某依法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