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肇事逃逸被判终身禁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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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3:59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刘振福金钢)2月25日21时许,哈市南岗区学府路哈理工大学门前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女子被撞身亡。破案后,交警部门吊销了肇事逃逸者张国华的驾驶证,终身禁止其驾驶机动车。由此,张成为今年我市终身禁驾第一人。 当日,哈西交警大队接122指令后,值班领导和事故处理民警急赴现场。据目击者提供,肇事车车号为黑AB7130。经查,肇事者是洪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司机张国华。当晚,张国
将车送回车库后,张打车到香坊红旗大街一小旅店住下,一夜未眠。半夜,交警找到其单位领导,领导又给他打来电话询问情况,他没承认自己肇事。 26日早,他给父亲和妻子及朋友打电话,告知自己肇事撞了人。在家人和朋友的劝说下,他于当日到哈西大队投案。 目前,张已被刑事拘留。警方将视情况奖励提供线索的举报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