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服务:4月试点明码实价商家:短期实施有困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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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4:0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今年4月,我市将有部分知名百货商场,建材和灯具等专业市场,其商品和服务试点推行“明码实价”。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称,目前试点名单正在洽谈之中,对此,一些商家认为短期实施有困难。 明码实价,即要求商家不得高于或低于标价销售商品。试点商家须向消费者承诺的“明码实价”准则:不讨价还价,不虚假标价、降价、打折,不哄抬价格,不牟取暴利,不欺
“对于建材、灯具市场的商品而言,顾客完全是外行,因此需以明码实价。”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人表示,推行“明码实价”的前提是商家自愿,物价部门将督促他们建立健全商品或服务价格的进货、定价、调价台账,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记者就此采访了太平洋百货、王府井百货等一些大型商家,他们大多认为明码实价是值得推广的,但短期内,操作上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对于许多商家来说,打折、让利已经形成一种观念,必须经常以此类促销手段来吸引人气。 一位大型建材老板也告诉记者,目前不少企业还不具备明码实价的定价能力,需要以讨价还价的方式来寻求企业最大利润。 (记者 何昌钦)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