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不能用于洗浴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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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5:56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再生水绝不能用于洗浴业。昨天,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本市已经制定出了再生水使用办法。 据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目前,京城已经建成22座污水处理厂,全市再生水处理量达到了6.3亿立方米,但与如此大的“第二水库”不相匹配的是,由于用水意识和管道等配套设施缺乏等问题,去年本市再生水的使用量仅为3000多万立方米,利用率不高。
再生水有着严格的使用范围。市水务局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再生水只能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和景观环境等。再生水绝不能用于饮用,不得与人体直接接触,不得用于洗浴业。同时,办法中还规定,再生水入户管线要有明显标识,区别于上、下水管线;而再生水运送车辆则要明显标注“再生水”字样。 另据了解,目前,市水务局已经作出规划,2020年,利用再生水灌溉农田130万亩,利用再生水5.2亿立方米,再生水将替代大量优质地下水,成为北京的“第二水库”。 作者:黄建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