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要捐器官赎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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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6:49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王欢)“我请求法律严惩,判我死刑。死前,我想捐出自己的内脏器官,算是洗涤罪恶……”杀人凶手苏玉红平静地说。 去年6月13日晚,栾某邀请朋友韩某来家里吃饭,苏玉红也在一旁陪酒。酒桌中,三人因琐事发生争吵,随后,满身酒气的苏玉红竟将“三哥”栾某从六楼的阳台上推了下去,接着被推下去还有韩某……
12月,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苏玉红提起公诉。12月17日,沈阳中院公开审理这起颇为不可思议的杀人案。法庭上,苏玉红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提出“捐出自己的内脏器官赎罪”。近日,沈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苏玉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