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催要货款 货主撕毁了欠条 这种情况该咋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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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7:36 水母网 | ||||||||
水母网2月28日讯 “上门催款没想到被对方当场撕毁了欠条,我该怎么办?”昨天,莱州张先生向晚报律师团求助。 张先生诉说,20天前,他从烟台拉着一面包车酒鬼酒(价值28700余元)给威海某经销公司送货。货到验收后,对方给他开具了一张货款欠条,承诺过几天见条付款。几天后,张先生拿着欠条赶到威海某公司催款。没想到就在说话的工夫,对方一负责人几下就将欠条撕
张先生说,现在他手里仅剩下一张对方财务部门当时开出的“收货单”,上面有会计和部门负责人的签章。 晚报律师团成员正涛律师事务所衣静涛律师如是解答:不管当时发生了什么,对方撕毁欠条的行为有“毁灭证据”的故意,应受到民法的制裁。如果要起诉,张先生手里的收货单等将来都可以成为证据。衣律师建议,张先生应继续收集对自己有利的相关证据,包括当时对方撕毁欠条的证人等,据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邹刚李方) 晚报律师团与您同行热线电话:6631386 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