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之花”期待社会培育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8:06 潇湘晨报 | ||||||||
黄志杰 2004年9月,记者去方家采访这桩离婚案时,方联贵多次说:“要离婚也是被逼得没办法,生活过不下去了,不然会发生惨案。”4个多月后,他的这句话不幸成为现实,他自己成了被害人。
为方联贵提供法律援助的湖南凌星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志锋在离婚案审理中说,两个当事人都是值得社会同情的人,两个残疾人生活在一起,还抚养了一对儿女,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在法律上作出一个明确判决并不困难,但更有必要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然而,现在的悲剧证明,这个说服教育根本没有做好。 去年9月,记者也采访了程菊梅。她当时说:“我坚决不离婚、坚决要子女、坚决要治病。”这3个“坚决”斩钉截铁,她也一度认为自己离开方联贵是因为方不给她治病。这一切表明,二人的矛盾是有解决空间的。但对于这个随时可能发生不幸而且正在经历困难的家庭,记者没有发现其他机构介入的因素。最后,双方矛盾走向尖锐而最终不可挽救。和平的苗头没人培养,自己枯萎了。 事实上,当地曾有人建议:从财产中拿出一部分钱来,让社会福利院对重病的程菊梅和他们的儿女履行监护职责,但最终因没有人去努力而无法付诸实践。而其他的办法没人去想,更没人去做。社会在关注这一桩离奇案件的同时,更应思考对这种悲剧的积极预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