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四次登门 了结十年陈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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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8:26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高寒冰实习生金钰刘慧川)2月25日,记者从沈阳市交警支队皇姑大队了解到,在皇姑交警大队干警的努力下,一件积存了10年的案件,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1994年12月30日,黑山县励家镇翟家村村民熊书堂,在皇姑区三台子蔷薇河街被沈飞公司运输处的一辆大货车撞伤。交警部门认定,熊书堂在这起事故中无责任。事后,熊书堂被定为八级伤残。因沈飞运输处不同意对案件进行调解,双方针对赔偿问题对簿公堂。2002
2003年10月,交警获悉熊书堂已经去世半年,为了安慰家属告慰逝者,交警加快了办理速度。刘亚非大队长、事故科陈立权科长两次到沈飞公司对案件进行调解工作,支队的主要领导也曾前往协商此事,但均没有进展。而在沈飞公司不愿支付调解赔偿金时,交警又与保险公司协商,最终获得了保险公司在经济上的赔偿支持。 2004年10月,交警先后三次来到熊书堂家,就赔偿标准进行调解,但因为熊书堂妻子将赔偿标准从20万涨到了40万,因赔偿标准问题,事情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2005年2月5日,交警们第四次前往黑山进行调解,经过近10个小时的努力,最终说服了熊书堂的妻子和家人,同意调解赔偿。至此,历时十年未能了结的案件成功结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