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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 单位比例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8:39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晨报讯昨日,记者从市劳动部门获悉,从今年4月1日开始,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将由8%上调为9%,个人缴费比例不变,而退休人员职工比例超过33%的用人单位征收医保调节资金。

  据悉,目前全市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27万,针对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根据新出台的医保实施办法规定,对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作了适当调整,并对退
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3%的用人单位一次性征收10年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原则上一次性缴清,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缴费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测算后确定,而在职职工仍按现行规定参保。其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必须解决不低于所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所需1/2的资金,其余由企业解决。另外,部、省、区属企业可以参照本意见执行,单独实行医保统筹的区县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申请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按如下程序办理相关参保手续: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将上述材料送上级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审定,并签署审核意见;送国资管理部门备案;市医保中心具体承办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手续。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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