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健身卡后遭遇“非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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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9:15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鸿光)李小姐办了健身卡,却因“非典”而未使用,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健身公司返还年费。近日,经静安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李小姐再支付500元,继续使用9个月时间。 2003年3月,李小姐花1800元在某健身公司办了一张一年的健身卡。之后由于突发“非典”,李小姐的健身计划只能“搁浅”。同年5月,双方签订附加协议,健身公司同意把李
李小姐认为,健身公司承诺会员入会时间从“非典”结束后起算,现违背承诺,理应承担责任。健身公司辩称,2003年9月本市卫生部门有文件宣布“非典”结束,因此李小姐的健身卡最多延长至2004年9月。法院认为,在协议的实际履行中,双方都存在缺陷和不足。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和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