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中毒身亡中介判赔1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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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11:2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咏通讯员杨文起)因热水器存在安全隐患,承租人仅入住一天就意外死亡。日前,东城法院判决房屋经纪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11万余元。 据了解,房屋产权人王某以月租金15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一处楼房委托给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理出租。2003年11月20日,该公司以1850元的月租金将此套房屋出租给孙某及其朋友。二人交了半年的租金1.11万元后当日入住。晚上10时左右,孙某二人分别使用房内
孙某的父母将经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房屋租赁费1.11万元,赔偿急救费、尸检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东城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孙某的死亡与被告提供的房屋内的附属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有一定因果关系,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介绍,由于房屋产权人王某并未在房产经纪公司与孙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上签字,因此法院没有追加他为被告。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