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条例征询市民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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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12:31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2月初已在市政府的网站上公开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本次上网征求意见将于3月5日截止。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
邮编:200003E-mail:fzb01@shanghai.gov.cn 作者:记者孔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