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绑架情人姐姐逼情人见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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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14:3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2月28日杭州消息(记者 陈淦 通讯员 申屠清儿 张帆) 一名在杭州打工男子为逼情人见面,竟绑架情人姐姐为人质,还点煤气威胁公安干警。 去年8月26日上午,李德东在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打电话给女友杨某某要求见面,遭拒绝后,其产生了挟持杨某某表姐杨永英,逼杨某某见面的念头。
上午8时许,李德东来到本区南苑街道东湖村三组东湖酒家寻找杨永英。因李德东不认识杨永英,用酒家的电话打给杨某某,后杨某某又回电找杨永英。 李德东确认接电话的即是杨永英后,即用西瓜刀架住杨永英的脖子,对杨某某声称要求与其见面,否则不放杨永英。尔后,李德东将杨永英带至酒家厨房。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组织干警赶到现场,劝说李德东放下凶器释放人质。李德东不听劝说,并打开煤气瓶阀门施放煤气,威胁在场的公安人员离开并要求找来杨某某。当杨某某来到现场,李德东坚持让杨某某一人进入厨房后才释放人质,该要求被拒绝。 至中午11时许,李德东见要求不能得到满足,即用打火机点燃煤气,欲与杨永英等人同归于尽。公安人员斯建刚等人即上前制服李德东,解救了杨永英,并将火扑灭。 在被挟持期间,被害人杨永英的颈部、下颌处被刀割伤,公安人员斯建刚在制服被告人李德东时手腕、拇指处被刀割伤。经法医鉴定,两人的伤势均为轻微伤。 李德东与杨某某均系外省来浙打工人员。杨某某系有妇之夫,在与李德东交往数月后,提出分手。而李德东坚持要杨某某离婚与己结婚,杨某某不从并拒绝与李德东见面。绝望之下,李德东想到了挟持杨某某姐姐逼其见面之念。与是发生了上述这一幕。 近日,当地法院对李德东绑架一案进行了宣判,以绑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