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展为啥禁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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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2:03 辽沈晚报 | ||||||||
免费对市民开放的沈阳城市规划展示馆竟然禁止参观者拍照、摄影?!昨天,市民周先生向本报反映说,展示馆的这一规定令人不解。 2月27日上午,周先生和家人来到沈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展示馆里巨大的城市沙盘模型、沈阳2000多年间的风云更迭、老沈阳各阶段的城市街区图,丰富的图文资料让周先生大开眼界,油然而生一股强烈的自豪感,萌生了拍几张照片留念的想法。于是,他掏出照相机
正在这个时候,一名保安突然出现了,他礼貌而坚决地告诉周先生:“这里禁止拍照!”保安没有进一步解释原因,只是说这是“上级”的规定。 这让周先生不禁大惑不解:展示馆是免费开放的,说明这里欢迎市民参观,既然这样,为什么还禁止拍照呢?周先生说,他其实就是想留个纪念,回家好好看看。在拍照之前,他还特意向保安打听了一下,得知展示馆没有出版画册之类的资料,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处于对精美展品和丰富展览内容的由衷喜爱,他才想到了拍照留念。周先生认为,城市规划属于公共信息,展示馆禁止拍照、摄影的规定不妥。 对此,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由于展示馆里的部分展品,比如一些反映老沈阳的图片等,都是有版权的,考虑到著作权人的权益,这些展品是禁止拍照的。另外,沈阳市的规划设计是经常变化,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因此也不适合市民留作资料。他强调,虽然拍照的部分市民并没有将展品资料用于商业的想法,但馆方对此不太好鉴别,因此只能执行这个规定了。 专家“说事” 法律专家:片面禁止拍照不利于公民获取公共信息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一个城市的规划设计方案,实际上是一种公共信息,信息的所有权应该属于全体公民,作为面向公众开放的展馆,不应该为市民更好、更完整地获取公共信息设置不利限制。片面禁止参观者拍照、摄影的规定,不利于公众获取这种公众信息,除非这一规定是有助于公共信息更好保存和保护,或者有其他相关配套措施确保这一规定不会妨碍公众行使知情权,比如,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展品不适于拍照,公共展馆有义务为公众更详细、完整地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如可以提供公共展品的复制品、样本等。 展览专家:展方如此规定有苦衷,法律应该保护展览工作者的劳动 对于面向公众的展馆展品禁止拍照、拍摄的规定,从事博物馆展览工作多年的李先生表示,从展览馆等公共场所所担负的社会职能来看,这一规定值得人们探讨。 展馆等公共场所是公众获取公共信息、学习公共文化知识的重要地点,担负着对公众进行文化教育、培育地域内人群的文化历史认同感、增强公众凝聚力的重要责任。从这一点上说,禁止参观者拍照、摄影的规定是不合适的。 他建议,对于展馆方面“展品被复制后用于商业用途”的顾虑,法律应该有相应的规定,以充分体现对这些公共信息原始的收集者、研究者劳动的尊重。这样,才能让公共展馆放心大胆地、敞开大门任由市民自由、合法地参观,学习。 博物馆非特殊情况均允许拍照 记者了解到,在同样作为公共展览重要场所之一的辽宁省博物馆,开馆期间,只是出于保护展品的需要,才对书法、绘画等部分展品做出了“禁止拍照摄影”的规定。据介绍,这是由于书法、绘画展品大都是纸、绢材质,年代久远,而近距离拍照、摄影时产生的强光会对展品造成破坏。对于其他陶瓷、碑刻、工艺品等展品,则没有禁止拍照、摄影的规定。 实际上,即使是在禁止拍照、摄影的书画类展馆内,如果参观者不使用闪光灯等照明设备,征得馆方的同意后,也是可以进行拍照的。 首席记者 靳室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