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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4:06 哈尔滨日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淳于永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

  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工作主题,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圆满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有些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为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保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004年,常委会把加强立法工作,提高法规质量,为我市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作为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8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我市58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其中废止了3部,修订26部;备案审查政府规章16部。

  突出地方特色,努力增强法规的实用性。立法工作注重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以不与上位法冲突为原则,增加创设性条款,不断增强法规的实用性。去年制定、修订的法规,共创设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规定70余条。如新公布实施的《物业管理规定》,就是在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增加了物业管理区域划分、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条件及程序等20余处操作性强,贴近实际,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创制性条款。通过对立法技术进行创新,将具体处罚内容分散到相应禁止行为之后,方便了行政机关执法及广大公民知法、懂法和守法。

  引导公民有序参与,不断提高立法的民主程度。为引导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常委会建立了法规公布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对新实施法规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向社会免费提供法规草案文本、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法规草案、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修订《城市排水条例》时,在全省首次以立法听证会的形式,集中听取社会各界对该法规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集中了民智,体现了民意,使法规更加科学、完善。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常委会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现行58部地方性法规中设定的133项行政许可进行审查,做到可设可不设的不设,能够由市场调节解决的不设,共取消和调整不适当的行政许可63项。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针对我市未实行分户供水的实际,修订《城市供水条例》时,取消了因个别住户欠费而整个单元停水不尽合理的处罚条款,从而维护了多数居民的合法权益。近几年,由于大量商企涌入居民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噪声扰民现象日趋严重,群众意见很大。为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常委会对《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将露天加工点、空车配货列为居民区禁止开办的项目,将修配、印刷、舞厅、酒吧等列为居民楼禁止开办项目,加大了居民居住区环境保护力度。

  二、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常委会把增强监督实效作为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重点,在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上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和尝试,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有效执行,努力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优良的法制环境。2004年对《刑事诉讼法》、《建筑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20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深入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常委会提前介入,责成各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摸底,搞清行政审批、收费情况,为推动我市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奠定基础。对《渔业法》和《水法》进行的检查,听取了市农委、水务局和6个区、县(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踏查了水产研究所、金山堡渔场、基层水资源设施,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配套法规不健全、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提出了意见,政府有关部门正积极整改,抓紧落实。对《建筑法》进行检查时,深入到9处施工现场,召开市、区有关执法人员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参加的座谈会,并邀请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促进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解决,建筑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突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刑事诉讼法》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在主任会议直接领导下,组成了检查组,历时5个多月,调查走访各级公安司法机关18个部门,召开7个座谈会,抽查案件1417件,初步发现有各种问题的卷宗84件,梳理归纳出《刑事诉讼法》执行中存在的八个方面28个问题,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依据。常委会通过新闻媒体发出公告,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反映,使检查工作更有针对性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在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充分审议的基础上,常委会会议做出决议,要求“一府两院”限期做好整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10起问题较大的案件,启动了具体案件监督程序,交相关司法机关限期复查,依法纠正。这次执法检查对保证《刑事诉讼法》在我市的正确实施,促进公正司法进到了积极的作用。

  跟踪问效,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连续三年对《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跟踪检查,逐一推动问题的解决,有力地促进了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对《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行检查,不仅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还深入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岗区防疫站等有关部门实地视察,对加快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步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新建设的市疾控中心已全部竣工,预计近期可投入使用。

  三、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增强工作监督实效

  紧扣市委“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工作主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开展工作监督,注重监督实效。全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汇报13项,作出决议、决定9项。

  围绕关系我市快发展、大发展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省委提出哈尔滨“加快发展、当好龙头”战略决策后,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如何在加快哈尔滨发展中发挥好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并作出了《关于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哈尔滨加快发展当好龙头的决议》,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常委会为我市加快发展服务的任务和目标,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为加快我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步伐,常委会组织力量对3省5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深入对比剖析我市的现状和比较优势,听取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劳动局等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实地考察了哈航集团、东轻等列入首批改造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哈尔滨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的决议》,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市加快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步伐,实现快发展、大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目前,我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的态势越来越好。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贯彻落实“一号文件”、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的汇报,为深入解决“三农”问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监督作用。

  围绕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统筹发展进行监督。为体现以人为本,保护社会特殊群体利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低保工作、外事侨务工作以及落实宗教政策情况的报告。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磨盘山供水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城市规划修编工作情况的汇报。为给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听取和审议了我市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创建“平安哈尔滨”工作汇报,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哈尔滨”工作的决议》。结合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组织代表视察、检查了我市生态城市建设、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危棚房改造、通乡公路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四、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强化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

  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去年依法任免人大及“一府两院”工作人员64人次;接受了卢国惠、黄玉生、刘存周、王莉、查世纯5名同志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本次代表大会备案。

  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对“一府两院”16名负责工作人员(包括3名副市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评议,在评议的方式、方法上作了很多改进和创新,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扩大了民主参与范围。为体现人大评议的特点,突出评议的民主性。不仅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直属单位班子成员、部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还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票、媒体公示、接待来信来访等形式,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面和民主公开程度。评议考察期间共向三级人大代表、市级干部、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发出述职评议征求意见表1400多份,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500余人次,广泛听取和了解各方面的意见。改进了考察评议方式。考察期间采取面对面谈话和背对背填写民主测评票、征求意见表相结合,侧重背靠背的方式进行,尽力为评议人员充分表达真实意愿创造条件。考察组对考察及测评意见采取写实的方式,综合汇总,形成写实报告,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客观、公正地评议和评价提供了较为实际的依据。同时,还请审计部门对被评议对象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贯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并审议被评议对象的述职报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被评议对象的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无论是会上评议,还是最后形成的综合评价意见,都较充分地体现了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既肯定成绩,更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在对每个人的评议和评价中,不足和建议都占了较大的比重。通过评议,被评议对象既受到了触动和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公仆意识及依法办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又受到了激励和促进,决心积极抓好整改,把工作干得更好,实现个人和部门工作的全面进步。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评议工作始终。评议前,召开了被评议人员动员会,消除各种思想顾虑;评议中,找被评议人员谈话,及时解决评议考察中遇到的问题;评议后,召开被评议人员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收获和体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把压力转化为动力,努力改进工作。加大了跟踪问效的力度。认真抓审议意见的落实,推进被评议人员和所在部门的整改。责成各评议考察组对评议对象的整改工作全程跟踪,督办检查,保证评议工作见成效。目前,各评议对象都在按照各自的整改方案,积极主动抓整改,一些部门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今年上半年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被评议部门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投票对整改工作作出评价。

  五、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坚持把提高代表素质、密切与代表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的基础,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代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新的提高。

  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一年来,仅主任会议成员就联系走访代表200余名,征集代表意见、建议20余件,密切了与代表的联系。积极开展代表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期人大代表培训班,90余名人大代表参加了集中培训,通过报告会、知识讲座等形式,使人大代表在履职意识、政策法律水平方面得到提高,为发挥代表作用奠定了基础。

  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三农”、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市场经济秩序、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我市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视察、检查;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庭审案件的听审活动。代表在全面了解各方面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对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在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承办代表建议比较多的单位中,开展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预答复活动;召开政府部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组织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部门进行督办检查;召开了代表建议工作经验交流会。这些措施对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工作质量,调动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积极性起到了促进作用。代表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以及闭会后提出的580件建议已基本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

  六、加强人大宣传和调研工作,扩大对外交往

  人大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是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充分发挥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常委会高度重视,去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都有新成果。

  以纪念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为契机,精心组织,周密策划,配合市委召开了市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报告会,市委书记杜宇新同志在会上作了《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报告,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做了深刻的阐释,并就今后一个时期如何加强和改进全市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和新闻媒体密切配合,从9月中旬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多角度、多侧面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我市人大工作的发展历程,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通过举办文艺汇演、召开座谈会、刊发纪念专版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维护少数民族利益,增进民族团结起到了推进作用。

  围绕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查报告15篇,有3篇呈报市委并受到重视。《关于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环境不够宽松,政策不够配套,农民子女就学难、落户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提出了对策意见。《关于哈尔滨市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和《关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情况的调查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做了批示,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常委会与丹麦奥胡斯、日本新潟等友好城市议会建立联系,并组团进行友好访问,加强了我市人大常委会与外国议会的联系与交流。

  七、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和服务水平

  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是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保证,是不断提高机关“三服务”水平的基础。为此,常委会坚持不懈抓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各项工作水平。

  为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组成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履职为民的理念和责任感,努力提高履职自觉性。为丰富组成人员的法律知识,全年组织了四次法制讲座。通过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过程,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历时一年多,完成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课题调研,主任会议专门研究了调研成果转化问题,采取重要举措,努力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一是更紧密地围绕市委的重点工作确定常委会会议议题,体现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指导思想。二是常委会会议前,更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做好充分准备。三是相继实行了会议预通知制度、出席情况通报制度、审议发言提纲制度、审议意见表等制度,为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提高提供了保障。

  按照常委会党组提出的“四好、三建”的要求,紧密结合“两风建设”、警示教育、创建精神文明单位、规范化党支部建设等活动,不断加强常委会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各项工作水平。去年以“三个一”(答一题、献一计、创一品)活动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有效载体,夯实机关自身建设基础。一是开展“答一题”活动,建设学习型机关。按计划、有步骤,坚持不懈地开展政治理论和法律、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在此基础上开展“答一题”知识竞赛,激发机关干部学习热情,增强学习效果。二是开展“献一计”活动,创新机关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动脑筋,献计献策,集思广益,全年征集合理化建议300余条,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推动机关工作求实创新。三是开展“创一品”活动,提高工作质量。要求机关每个人都要树立精品意识,努力在各自岗位上创造精品,全机关的各种精品不断涌现。通过持之以恒地抓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素质稳步提高,形成了比贡献、讲奉献、争一流的风气和氛围,常委会机关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2004年,常委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法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要加强立法调研,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三查(察)”活动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的运用有待进一步探索,跟踪问效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为代表行使职权的服务工作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今年的主要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牢固树立履职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工作主题,坚持科学履职,民主履职,依法履职,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实现哈尔滨加快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关于地方立法工作。拟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规定》、《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太阳岛风景区保护条例》;对《燃气管理条例(草案)》、《肉灌制品生产和销售管理条例(草案)》、《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草案)》进一步审议;预备立法项目4部,待时机成熟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继续进行地方性法规审查清理工作及法规汇编工作。坚持民主立法,实施立法听证制度。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做好立法准备工作,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二)关于法律监督工作。组织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实施《行政许可法》、《监狱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视情况作出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公安司法机关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相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对《文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向常委会提交检查报告。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督促公安司法机关启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做好重大、典型案件的监督工作,促进公正司法。

  (三)关于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工作监督。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方面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哈尔滨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哈尔滨”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哈尔滨市旅游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上述议题时,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视情况作出决议、决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情况的汇报。

  (四)关于人事任免和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工作。探索、完善述职评议工作方式、方法,拟对16名“一府两院”负责工作人员(其中包括3名副市级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评议。继续做好上一年度被评议对象整改阶段的跟踪问效工作,增强评议监督实效。探索对常委会任命的“两院”法职人员的监督方式,加强对法职人员的任后监督。

  (五)关于代表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代表履职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多层次、多渠道沟通。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质量。

  (六)关于人大制度与民主法制宣传及理论研究工作。加大对人大制度,特别是常委会行使职权和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加强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以提高常委会履职水平为目的,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为常委会依法履职、科学履职、民主履职提供服务。

  (七)关于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知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按照“四好、三建”的总体要求,继续开展“三个一”活动,巩固机关自身建设成果。结合“两风”建设,全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各位代表,2005年是充满挑战和希望的一年。哈尔滨市肩负着“加快发展、当好龙头、多作贡献”的重要历史使命。让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奋发进取,求实创新,再创佳绩,为实现我市快发展、大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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