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长“做客”深圳地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7:16 深圳商报 | ||||||||
工商局长“做客”深圳地铁 现场承诺解决地铁商户登记注册困难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肖健实习生赵丽娜)为了切实帮助大企业解决在登记注册及年检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昨天一早,市工商局局长申庆三带领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做客深圳
座谈会上,地铁公司有关负责人向工商部门讲述了该公司目前面临的三个问题。 一是地铁沿线各站点开设的商铺由于受地域限制,登记注册过于分散。目前地铁一期工程跨越罗湖、福田、南山三个区,按正常的工商登记注册规定,沿线站点各商铺必须到各自所在辖区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年检等手续。地铁公司提出,工商部门能否为地铁商铺特别是连锁商业点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二是地铁广告的设置与管理问题。地铁广告包括车厢内广告及站厅户外广告两部分。目前除了车厢内广告已开始运营外,其余仍在招商。地铁公司希望能尽快把车站户外广告经营起来,但目前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相关管理规定还在制定中。 此外还有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问题。由于业务需要,地铁公司需要增加广告、通讯、房地产等三方面的经营范围。 对于地铁公司提出的3个具体问题,工商局相关各部门负责人当场给予解答。工商注册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商铺经营者都是企业的话,其注册登记可以统一到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办理;如果租赁对象为个人的话,地铁公司可将商户资料进行统一、分类,届时由各辖区工商部门统一办理。对于增加经营范围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房地产、广告经营范围可以直接到注册部门申请变更登记;通讯方面,如果是租赁通讯资源,也可直接申请登记,如果直接从事通讯业务,则应按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先办理相关合法许可后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肖健实习生赵丽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