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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河流防洪标准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7:16 深圳商报

  市区河流防洪标准提高

  深圳河、大沙河将可防200年一遇洪水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张兴衍)昨天上午,记者从“深圳市防洪(潮)修编规划会”上获悉,流经市区的深圳河、大沙河防洪标准修订为200年一遇洪水标准,布吉河、福田
河、沙湾河为100年一遇洪水标准,流经深港边界的莲塘河为50年一遇洪水标准。

  据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专家透露,新修定的深圳市防洪(潮)规划要求,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以及深圳机场的防洪(潮)标准提高到200年一遇洪水标准,盐田区提高到100年一遇洪水标准,龙岗等其他城区为50至100年一遇洪水标准。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张兴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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